发生安全事故并不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主观愿望,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当事者违章操作造成的;结果就会出现我们的员工既是安全事故的制造者,又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。
在安全“十必知”中有一条是讲“三不伤害”的,即“不伤害别人,不伤害自己,不被别人伤害。”看似简单的三句话,却概括了安全事故的多种原因,也给员工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指明灯。这就要求员工必须从“我要安全”向“我会安全”转变,树立“学安全”是“为我而学”的思想。要明白安全即是企业生产本身的需要,也是员工生存的需要。员工对待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岗位的操作规程要认真学习,要勤学习,并善于学习。一丝不苟地运用到工作中,切不可偷工减料和减时。
企业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,关键是应当正视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。假如发生了安全事故,我们还要汲取教训,并予以讨论分析事故原因,做到四不放过,即“事故发生原因查不到不放过,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,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,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。”这样,把别人的安全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接受,把小问题当作大问题来解决,把带有安全隐患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,我们才能有“我会安全”的转变,从而向安全生产迈出一大步。
另外,“我会安全”也是一项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。我们不能是参加了几次培训,听了几次事故案例,觉得要安全、会安全了,而时间长了,思想就松懈了,工作就麻痹了。我们要居安思危,要明白“365+1=0”的生产法则,即辛勤工作365天创造的价值,会因为一时疏忽酿成了安全事故而化为零。所以,我们要时刻做到“我会安全”,这样,我们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,给家人带来幸福。